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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严厉查处 力元新材股东超比例减持

[ 来源: | 更新日期:2008-5-22 17:20:29 | 评论 0 条 | 我要投稿 ]

  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期在日常监控中发现“力元新材”一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即江阴市新理念投资有限公司指定在南京证券的证券账户,于2008年4月30日至5月21日期间,通过上交所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卖出“力元新材”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达1811775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14%,严重违反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以及交易所有关规则。

  对此,上交所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该“大小非”股东予以公开谴责,进入诚信档案,并对该公司的证券账户实施限制交易,即自2008年5月22日至8月21日不得卖出在上交所挂牌交易的所有证券。同时,上交所对有关违规情况将上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上交所重申,上市公司从事证券交易活动,应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交易所规则,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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