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主页>股市资讯 >国内新闻>

央企重组不需反垄断审查

[ 来源: | 更新日期:2008-8-7 01:28:04 | 评论 0 条 | 我要投稿 ]

  8月1日正式实施的《反垄断法》要求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重组,必须由商务部反垄断调查局进行反垄断审查。按照国资委的要求,到2010年国资委下属央企要调整和重组至80-100家。国务院法制办《反垄断法》修改审查专家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时建中教授表示,《反垄断法》规定得很清楚,企业重组达到一定规模的,都必须进行反垄断审查。而国资委研究中心人士日前表示,央企重组是由国务院做出决定,不需要通过商务部反垄断审查。

  据《信息时报》

Tags:
责任编辑:
您的评论
用户名: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所有评论]

·用户发表意见仅代表其个人意见,并且承担一切因发表内容引起的纠纷和责任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删除不符合规定的评论信息或留做证据
·请客观的评价您所看到的资讯,提倡就事论事,杜绝漫骂和人身攻击等不文明行为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负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股票论坛 -   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中国股票网-股民交流和学习的互动平台!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声明,风险自负
CopyRight © 2007-2008 Www.GuPiaoo.Com 新ICP备075000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