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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过程如有不当建设活动 仍然会引发地质灾害

[ 来源: | 更新日期:2008-5-22 17:18:09 | 评论 0 条 | 我要投稿 ]

  新华网消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08年5月22日(星期四)14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贠小苏介绍国土资源部门防范次生地质灾害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 发布会上,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贠小苏表示在灾区恢复重建中如果有不当的建设活动,仍然会引发地质灾害。

  贠小苏说,四川的特大地震之后,要真正做好防范地质灾害,首先要看到整体性。现阶段余震不断,6月份进入了雨季,降雨在不断增多,地震又使山体疏松,因此,原有的地质灾害隐患,加上地震造成新的地质灾害隐患,使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防范、治理的工作量很大、任务很艰巨。

  其次,地质灾害的量很大,因此防范治理是一件长期的事情。

  贠小苏表示,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所在地区处在我国地质断裂带上,也是地质灾害的高发地区。由自然因素,特别是降雨引发地质灾害隐患是一个长期的事情,现阶段要研究解决好因为地震引发的各种地质灾害的显性处理问题,而长期看又要做好自然因素,也包括人为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和危险问题。除了降雨以外的自然因素,我讲的人为因素就是在下一步的灾区恢复重建中,以及以后人们进行的各种建设活动,如果有不当的建设活动,仍然会引发地质灾害。所以,治理地质灾害是一件长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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