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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商社:国美入主三联 同业竞争凸显运营难题待破

[ 来源: | 更新日期:2008-8-2 15:31:19 | 评论 0 条 | 我要投稿 ]

  一度放言暂停重组三联商社  (600898 )甚至考虑退出三联商社的国美电器,7月29日忍不住再次出手,通过其“影子公司”北京战圣投资有限公司以5.94元/股的价格将三联集团持有的三联商社2276万股限售流通股“拍”入囊中。

  这部分股权过户后,国美电器将间接持有三联商社4976万股,占总股本的19.71%,成为三联商社毫无争议的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而此次拍卖后,三联集团将完全退出三联商社。

  “虽然股权之争告一段落,但国美真正运营三联商社还需要理顺很多关系。”知情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双方对三联商标权以及上市公司相关资源的分歧仍然巨大。显然,三联集团不会像国美希望的那样,把商标权拱手让出;而国美肯定也不愿意入主的三联商社是一座“空城”。

  拍卖现场无悬念

  7月29日,拍卖会在7月9日举行的第四次拍卖会原址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始。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参加本次竞买的两家竞买人依然是第四次拍卖会的北京战圣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和贵物业公司,竞拍牌号也与上次一样,一个是002,一个是008,主持拍卖的仍是山东嘉禾拍卖公司夏姓女拍卖师。而三联集团和国美电器也分别有高层到场。 字串6

  上午10时,拍卖正式开始。拍卖师宣布7月29日的拍卖仍然有“保留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和上次不同的是起拍价,7月9日的起拍价为6.6元/股,7月29日的起拍价降低了10%,为5.94元/股。这符合《拍卖法》规定的再流拍后的降价幅度。

  10:10,拍卖会进入竞买阶段。拍卖师宣布此次拍卖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0.1元,竞买人可随时开口增加。起拍价“缩水”出场并没有立即得到竞买人的响应,在拍卖师进行“可以打打电话、发发短信”之类的动议后,002号竞买人表示等一等,两位代表分别通过电话和短信与外界沟通。随后,不到一分钟的时间,002号举牌应价。

  现场另一位竞买者008号看上去没有应价的打算,在拍卖师多次询问下,008号一直摇头。

  不到10:15,拍卖师“一锤定音”,宣布002号竞买人以5.94元/股竞得三联商社2276万股股权,总价款1.35亿元。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002号买家代表李纳新前不久还以股东的名义出席三联商社的年度股东大会。

  对记者关于是否代表国美电器竞买的询问,李纳新表示“公告很快就会出来”。在办理完竞买手续后随即撤离了拍卖现场。

  “由于目前国美尚未完成缴纳拍卖款、办理股权过户等手续,因此也没有收到来自大股东方面的消息。”三联商社证券事务代表表示,重新改选董事需按照我国《证券法》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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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权”仍在三联集团

  “我们对这次拍卖并不十分关注。”三联集团一位高管对《华夏时报》记者说。

  “三联集团目前考虑更多的,是三联家电的商标品牌和骨干团队的发展。即使失去了在上市公司的股东地位,三联集团仍会继续打好手中这两张牌,谋求其他方式的发展。”上述人士对记者表示,三联的商标由三联集团依法拥有。根据相关协议约定,上市公司使用三联商标的前提是三联集团为上市公司第一股东,也就是说“三联商标不属于上市公司”。

  “事实上,自2月14日股权拍卖,国美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后,三联集团即已经明确表示不想维持这种第一、第二大股东股权接近的格局。”上述人士表示,后来的事实也证明了这种格局对公司的发展、对投资者利益的维护都是极为不利的。

  按照上述人士的说法,6月27日的三联商社股东大会,三联集团原本计划迅速终止这一格局,但由于国美在股东大会前突然撤销董事、监事候选提名,出于对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负责的角度,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为避免上市公司出现不可预知事件,尽早结束此前近3个月的“空转”,三联集团被迫承担起对上市公司的管理责任。

  国美电器有关负责人曾多次指责三联商社资产不完整,并称将申诉到有关部门督促解决。针对上述言论,上述高管对记者说:“在上市公司之外的集团资产,不可能以象征性价格转让给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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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的信息均已多次披露,属公开信息,国美以商标不属于上市公司为借口,拒不履行有关职责、承担相关义务,是没有道理的。”上述人士强调说。

  同业竞争难避免

  尽管国美电器如愿替代三联集团成为了三联商社的绝对大股东,但国美和三联之间的恩怨似乎并未完结。

  “三联商社的三联家电品牌、物流配送以及人员等方面依然归属三联集团所有,这也为国美电器今后整合三联商社增加了难度。”分析人士对记者表示,三联商社令人眼花缭乱的股权之争,遮蔽了许多重组的实质性问题,而这些问题将随着重组的进程而日益凸显出来。

  此前的3月份,国美控制的龙脊岛成为三联商社第一大股东后,国美曾向社会公开承诺: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同业竞争;三联商社有权享受国美电器与供应商已取得的市场优质资源;在山东省内,国美电器不发展加盟店,避免在加盟店经营中与三联商社发生同业竞争;对于无法避免而发生的直营店的同业竞争,国美电器将按三公原则进行同业竞争,保证不通过不正当竞争损害三联商社合法权益。

  “在通过第一次拍卖成为三联商社第一大股东后,国美事实上已经构成了同业竞争。在拍卖后与三联商社在同一商圈内新开设的国美门店,已经违背了国美关于同业竞争的公开承诺。”分析人士指出,国美完全控制三联商社后,此前与三联商社在同一区域存在竞争关系的门店究竟何去何从,是国美不得不认真对待的一个问题。 字串6

  “一个人控制两家主业完全相同的上市公司,这在香港或内地都是不允许长期存在的。”上述人士认为,这也许会迫使国美加快重组进程,把三联商社的家电零售资产卖给国美,或者把国美的家电零售资产装入三联商社。

  “希望张继升承担起重组郑百文时的各项承诺。同时也应纠正在当时投资者对家电连锁行业经营必要条件不了解的情况下,其将三联连锁的品牌、采购、物流以及门店等未装入上市公司而是放在集团,导致上市公司缺乏完整经营平台的状况。”国美电器副总何阳青表示,国美将对三联商社近几年来的经营进行审计以明确责任,对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将进行追究。

  “今天拍卖确认的不是国美是否成为绝对第一大股东的问题,而是三联集团已经不是股东的问题。”国美集团董事长助理、法律顾问邹晓春认为,三联集团铁定要“走人”了,最好能“走得潇洒、有风度一些”,在离开三联商社上市公司前,把上市公司资产不完整、三联家电品牌不独立的遗留问题解决好。

  “三联商社运营对三联集团的依赖很大,三联家电的品牌也属于三联集团而不是三联商社。”国美电器认为,这造成了三联商社离开三联集团难以“独活”。

  “三联集团退出上市公司后,国美会启动改选董事会、重组三联的动作,但目前不好说。”邹晓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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