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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分红后实际所得为零

[ 来源: | 更新日期:2008-1-27 23:10:51 | 评论 0 条 | 我要投稿 ]

小张老师:

近期,本营业部有不少投资者询问,梅雁股份200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10股送2股派0.5元(含税),但经过扣所得税后,为何实际分到股东帐户的只有0元?这其中的所得税是怎样计算的,请给予详细解答。(银河证券温州营业部)

部分投资者: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市公司流通股个人股东所得红股红利,须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梅雁股份200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10股送2股派0.5元(含税)。实施时,须先扣除所得税,它是这样计算的:10股送2股须缴纳0.4元税(按每股1元面值计算,1元×20%×2=0.4元);派0.5元须缴纳0.1元。两项合计须缴纳0.5元。这样,实际发放红股2股,现金红利则0元。

投资者若能仔细阅读梅雁股份2001年5月26日发布的分红派息公告,就可以明白上市公司的分红派息数额,有税前税后之分。像梅雁股份公布的分红派息方案是税前,实际到达个人股东帐户的数额必然是经过扣税后的数额。另外,它与营业部的操作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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