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人士说,这是“标准和系统产生了矛盾”,于是国Ⅱ标准的销售截止日期从2008年1月1月延迟至7月1日。
主管部门说,这是节能减排的大势所趋,所以地方相关部门没有延迟实施国Ⅲ标准的“权限”,7月1日全国范围内停止国Ⅱ标准轻型车销售和注册登记的决定不会改变。
国Ⅲ启动在即,而国家环保部、发改委、汽车制造商、关键零部件生产商、石油供应商,仍在各自的立场上试图影响这场机动车控制污染进程的推进速度,大范围长时间的“坚持”与“推迟”的博弈,使得国家利益、行业发展、消费者权益之间平衡点的寻找如此艰难。
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的计划,自2008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机动车国Ⅲ排放标准,停止仅达到国Ⅱ排放标准轻型车的销售和注册登记。
不过目前看来,这一计划可能无法得到全面落实,已经有部分省市相关部门表示,将不会在7月1日停止国Ⅱ标准车型的销售和注册登记。
此前,环保部门已经将国Ⅱ标准汽车的销售截止日期从2008年1月1月延迟至7月1日,在这期间,各汽车企业经过批准后,可以销售库存的国Ⅱ标准汽车。
不同的时间表
4月8日,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主任穆启旺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表示,西安市实施国Ⅲ排放标准的时间很可能会延迟到10月1日。原因是上公告目录的国Ⅲ车型备案光盘不全、尾气检测设备不到位、油品质量可能达不到国Ⅲ标准等。该报道说,当地经销商也证实接到汽车厂家通知,一些满足国Ⅱ排放标准的轻卡、皮卡和商务车型将销售到9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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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穆启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Ⅲ排放标准的实施涉及多个方面的准备情况,比较复杂。比如,符合标准的油品供应问题不是地方能够决定的,需要国家发改委的统一协调。西安市计划要求新车于10月1日起达到国Ⅲ排放标准。
陕西省环保局科技标准处有关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陕西省计划于今年10月1日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国Ⅲ排放标准,目前正打算向国家环保部汇报此事。10月份会对全省范围内销售的汽车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放检查,9月份将会对省内销售的燃油进行一次检查。
对此,国家环保部污染控制司有关负责人称,“他们(西安市和陕西省环保局)没有这个权限(延迟实施国Ⅲ排放标准)”,他还表示,7月1日全国范围内停止国Ⅱ标准轻型车销售和注册登记的决定没有改变。
西安是在西部地区中排放标准较为严格的,而且步伐较快,该市以及陕西省的例子至少说明,西北地区按时全面实施国Ⅲ标准有一定困难。这意味着,甘肃、青海等西部省份实施国Ⅲ标准的困难同样不小。
不过,也有计划提前实施国Ⅲ排放标准的城市。成都市环保局在3月份曾表示,5月1日起,凡注册登记、外地转入成都的汽车必须达到国Ⅲ排放标准。广东省计划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从7月1日起对全省销售的新车实行国Ⅲ排放标准。北京市已经从2008年3月1日起对轻型汽油车实施国Ⅳ排放标准,上海市也计划于2009年底实施国Ⅳ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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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国内在实施机动车排放标准方面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而这种避免“一刀切”的做法一直是很多汽车企业和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等行业组织倡导的。
燃油的价格瓶颈
事实上,石油公司无法按时供应满足国Ⅲ排放标准的燃油也是妨碍国Ⅲ标准实施的障碍。按照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的计划,将于2009年12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供应符合国Ⅲ排放标准的燃油,这比环保部门规定的全面实施国Ⅲ排放标准的时间晚了一年半。
为什么石油企业不能按时提供符合标准的燃油?4月10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秘陈革对记者表示,技术升级不难,主要是资金投入比较大。